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依据《数字市场法案》(DMA),对苹果公司和Meta Platforms(原Facebook)公司分别处以5亿欧元(约合41.6亿人民币)和2亿欧元的罚款,合计约7亿欧元(约60亿元人民币)。这是DMA实施以来首次开出的罚单,彰显了欧盟对大型科技公司监管的决心。
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,苹果公司不允许应用开发商引导用户到其App Store以外的地方购买产品,违反了DMA规定。Meta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提供“无广告服务”的商业模式同样违规。这两项罚款远低于DMA规定的全球年营业额10%的罚款上限,仅约为每家公司年度营收的0.1%。
苹果和Meta均表示将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。苹果称欧盟委员会的行为不公平,损害用户隐私与安全;Meta也表达了不满。此前,欧盟已多次对美国科技巨头出手,如2024年11月因Meta捆绑在线分类广告服务与社交网络,对其处以7.98亿欧元罚款。
此次罚款不仅是对苹果和Meta的警示,也将加剧欧盟与美国之间的贸易紧张关系。未来,随着欧盟对科技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,预计美国科技巨头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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