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42岁“提前退休”被罚近40万元

近日,广东阳江公布的一起骗取社保基金案例令人咋舌。1965年8月出生的李某,于2007年7月使用伪造身份证件和相关档案资料办理退休,将出生年月改为1948年8月,经劳动部门批准后,开始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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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纸终究包不住火。阳江市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数据时,发现李某身份状态异常,涉嫌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。经查,李某骗取的养老待遇高达19.77万元。面对确凿证据,李某供认不讳,并退还了骗取的待遇。

人社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,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,合计人民币39.55万元,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这一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,社保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众的“养老钱”“保命钱”,任何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社保制度的公平与公正,关乎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。我们每个人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合法享受社保待遇,切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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